草莓:「誰說我不能每天都要一次,每次都跟不同的伴侶。」
不過,女人中還是有例外的,也有少數女孩其實可以享受「性」。她們可以純粹享受關於床上的所有事情,每天做也不會膩。
第一次從朋友口中聽見草莓的故事,我也感到非常不可思議。草莓從大學時代開始就與同班男友交往,雙腿纖長、乳房豐滿的她,從來不匱乏桃花運。跟男友在一起3 年多之後,她開始偷偷跟另一個同學阿虎搞曖昧。等到阿虎跟女友分手之後,他藉機約草莓出去聊天,聲稱是希望可以平撫情緒,但是卻聊一聊跑到旅館去,就開始他們長達一年多的炮友關係。不過,同一時期,草莓跑去咖啡廳打工,店裡的同事跟常客都同時對她示好,於是,她又開始分別與這兩個男孩出去。他們都問:「要不要來我家喝酒?」鬼都知道這又是另一句「要不要來當我炮友」的變形,但是她還是去了,也做了。那段時間裡,草莓一共有四個炮友,而且還被朋友看見她跟阿虎去賓館開房間。當男友問起她:「妳是不是背著我偷吃?!」她竟然還大膽地回答:「我真的沒辦法不跟阿虎做愛,他真的很強、很棒。」更令人吃驚的是,男友還願意讓她這樣繼續。
草莓在與我朋友吃飯時,曾經大刺刺地表明:「每天一次是最底限喔。」也曾經說過:「雖然現在沒有跟阿虎在一起,可是我還是好想跟他做,他太強了,真的沒人比得過他。」雖然聽起來不可思議,宛如X週刊的單元劇,可是這的確是一個真實故事,真的有女孩生得可可愛愛,可是實際上相當享受性愛生活。應該這麼說,沒有人說女孩不能有炮友,只是又有多少人能跟草莓一樣,一點感情都不放呢?
男人中的例外
小托:「我喜歡征服女人,可是我不想要失去女人,所以我只交炮友。」
通常,很多女人都是心理產物,男人都是生理動物。可是偶爾上帝也會不小心出錯,讓人類的基因被相反製造,變成男人愛哭、女人愛做。
小托,一個心理與生理的綜合體,他就像米蘭昆德拉《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》的托馬士,做愛是讓他感到存在的理由,他可以征服每一個女人,也因為得到她們的肉體跟心理而擁有滿足感。但是,小托不為了想做而做,還無法透過一夜情來炒飯,非要是跟自己認識的朋友才行,因為他希望那是有情感的,卻又非常弔詭的不願意建立穩定的男女朋友關係,最多的關連性只是性而已。最高峰時期,小托一共有6個炮友,每一個女孩都喜歡他,又可以分別被分成6種層次,最高層的,是還會一起去看電影、吃飯、聊天、過夜的炮友。現在,小托只留下兩個,可能有一點情感在,但是他死都不肯跟她們成為男女朋友,他只願把定義落在:能夠一起玩、可以做愛的伴侶。
像小托這樣的男孩,其實情感上的需求多過生理上需求,他事實上需要人陪,所以只想找朋友,不願意隨便找陌生人。只是害怕失去的小托,不敢把感情託付給身邊的哪個誰,因為深知道男女之間的感情,就算是他被哪個女人給征服了,一旦真的穩定,還是有一天會失去。所以他寧可只有炮友,也不要女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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